1. 甲午战争前夕,法国驻华公使施阿兰(A·Gerard)对中国的印象是:
“在1894年4月这一时期,中国确实处于一种酣睡状态中。它用并不继续存在的强大和威力的幻想来欺骗自己,事实上,它剩下的只是为数众多的人口、辽阔的疆土、沉重的负担,以及一个虚无缥缈的假设--假设它仍然是中心帝国,是世界的中心,而且像麻风病人一样,极力避免同外国接触,当我能够更仔细地开始观察中国,并同总理衙门大臣们初次会谈以后,我惊讶地发现这个满汉帝国竟是如此蒙昧无知、傲慢无礼和与世隔绝,还粗暴地标出’不要摸我’的警告。”
2. 1940年12月,刘少奇在《论抗日民主政权》一文中就写得很清楚:共产党及其军队“永远不会忘记革命的任务是争取中国的独立自主与人民的民主自由”, “有人说: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这是一种恶意的造谣与污蔑。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并不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刘少奇还说,敌后抗日民主政权,“只要一有可能,当人民的组织已有相当的程度,人民能够选择自己所愿意的人来管理自己事情的时候,共产党和八路军、新四军就毫无保留地还政于民,将政权全部交给人民所选举的政府来管理。”(原载《江淮》创刊号,中共中央中原局宣传部主办,《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72—176页)
3.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哈耶克语) 对芸芸百姓来说,“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语) 就法官而言,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马克思语)就全社会而论,“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亚里士多德语)
4. 滋贺秀三的判断:“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
5. 陈云就曾反复提醒领导干部,要警惕“抬轿子、吹喇叭”的人,否则,将严重影响正确决策的形成,对党的建设造成极大的危害。
6. “一个国家没有纪实的新闻而只有快意的谣言,没有公正的批评而只有恶意的谩骂和丑诋。——这是一个民族的大耻辱。这都是摧残言论出版自由的当然结果。”(胡适语)更何况,“言论自由是一切权利之母。”(卡多索 语), “错误的和可笑的管理都无伤大雅,但必须保护社会免受那些无意中揭示出不受欢迎的事实真相的批评家的侵害。”(诺姆·乔姆斯基语)
7. 据《资治通鉴》记载,贞观十六年,某日,唐太宗找到谏议大夫褚遂良,想看看关于他的起居注,褚遂良说不行,因为史官记录皇上的言行,善恶都要记,只有这样,才能对做皇帝的有所约束,“不敢为非”,所以不能给皇上自己看。唐太宗问:“朕有不善,卿亦记之邪?对曰:臣职当载笔,不敢不记。黄门侍郎刘泊曰:借使遂良不记,天下亦皆记之。”史官的职分与执著,令唐太宗也不得不有所畏惧,虽然他还是执拗地找到监修国史的房玄龄,要看起居注,房玄龄只好与给事中许敬宗加班加点、删减原记,对于皇上当年诛杀兄弟的玄武门之变,用词尽量隐讳,形成所谓“洁本”的《高祖实录》和《今上实录》,至于唐太宗并不以诛杀兄弟为丑事,无需隐讳,让房玄龄重写,另当别论,并不等于说唐太宗就不畏史官了。
8. 列宁说过:“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
9. 历史研究一般分为三个层面,一是事实描述,它需要如实,二是因果分析,它需要全面,三是价值评判,它需要冷静,其中事实描述是基础,因果分析其次,价值评判最次,而且越往后,主观性越多,只要你把事实与因果关系说清楚了,你怎么衡估其功过大小,就不太重要了,事实清楚才是关键,事实评判比价值评判更重要,评判心态也比评判方法更重要。
10. 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
11. “在这个世界上,取得成功的人是那些努力寻找他们想要机会的人,如果找不到机会,他们就去创造机会。” (萧伯纳语)
12. 阿奎那说过:“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奥维德也说,“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他们说的都是同一个意思,都需要把宪法当真,依宪治国。否则,当代中国的法治就难逃韩非子式的法家套路,以严刑酷吏治民,而非民治,那就很难彻底躲开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的预见:“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13. 梁启超“为二千年来翻案,吾所不惜;与四万万人挑战,吾所不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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