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5日日曜日

从《正义论》到《政治自由主义》

从《正义论》到《政治自由主
作者:何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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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正义论》出版之后的前十余年里,罗尔其正的回展表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他继续阐明其正义论的性象,认为社会基本构之所以成其契义论象,主要是因社会契约论的各方被自由、平等、有理性的人,他首先有关基本构的问题成最初协议,然后才达成其他协议
  第二,罗尔一步指出他的理与康德哲学的系,述其正义论的康德式基和构成,尤其平等概念提出了一种康德式的解
  第三,罗尔继续完善其正义论据,同其正的内容作了某些一步的充乃至修正,他议颇多的最大最小值标准又提出了一些理由,第一条正定的基本自由及其先性行了新的述。在《基本自由及其先性》一篇文章中,针对哈特提出的两点反(1)原初状中各方同意基本自由及其先性的理由不充分(2)段无意的准来用于各种基本自由的一步确定和其的相互整,罗尔斯根据其作自由与平等个人的公民概念和改善了的基本好做出了他的回答,并第一条正的表述做了一个重要的修正,重新表述1.每个人与所有人所有的一种充分恰当的平等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似自由体系有一种平等的利。在此,罗尔斯以充分恰当的的短代替了最广泛的法。他在此文中除回答哈特的反外,还详细了他所的基本自由包括一些什么内容,有些什么特征,在基本好中占据什么位置,其先性要求什么社会条件等等。


2.  《政治自由主1993年的正式出版。


3. 阿森曾在1989年指出罗尔斯的点在《正义论》之后有三点主要化,一是诉诸康德式的person)的概念;二是承其正只适用于康德式个人的理想社会,亦即代民主社会,而不考跨文化的问题;三是越来越意到并重社会多元化的事,区分公、私域,强调只是政治的共。当《政治自由主》出版,主要的展就很明了。


4.  《政治自由主》从两个基本问题开始:第一,在一个自由平等的公民社会里,公民们合作的公平条件是什么?第二,面对作为自由制度必然结果的合理多元化事实,人们互相宽容的基础是什么?这两个问题也可以合并为一个在一个其自由平等的公民被合理的宗教、哲学与道德理论深深分裂的社会中,正义与稳定如何可能?


5. 罗尔系民主传统的两派来两个基本问题:一派是洛克,他所重的是代自由(按照斯当的划分),即更重思想与良心的自由,重人身与财产权以及法治;另一派是,他更重古代自由,即更重平等的政治自由以及公共生活的价


6. 罗尔斯在《正义论》一中所提出的两个正,正是试图调这样两派,或者和自由与平等,所以,罗尔他的两个正既是自由主的,又是平等主的,亦即一方面强调自由的先性,强调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基本自由;另一方面又主张实质的而非仅仅形式的政治自由与机会平等,他承在利益分配上当容有某些差,但些差别应首先考从是否能最有利于那些境最差者、是否能最有利于最困群体的准去衡量和核准,因,不造成差的社会条件是偶然的,造成差的自然因素、或者在人的分配也是偶然的,因而当把人的天也在某种意视为社会财产条件低者予以补偿就是他的引起广泛争的著名的差别原则例如,贝尔在《后工社会的来》中曾评论说是以各取所需的原代替取酬的原罗尔斯那里,我看到代哲学最全面地努力支持一种社会主的道德。


7. 罗尔斯放弃了他曾经尝试其正提供一种康德式的哲学基的努力


8. 《正义论承西方社会契约论传统试图提出一种能代替功利主的有关社会构的正,亦即一种公平的正


9. 罗尔认为,《正义论》所设计的理想的良序社会是一个定的,在道德信念上相当同的,什么是好的生活有广泛共的社会。然而,代民主社会实际上是一个合理的价多元的社会,有相当多的不可和、甚至不可比的宗教、哲学理共存于民主制度的构之中,自由民主制度本身也鼓励种多元化,因而在人就面这样一种情况:把多元看作一种正常状和持久条件,而不是例外和反常。


10. 罗尔斯在此采用了科亨的点,即把民主社会看成是一个合理多元的社会,认为这一民主社会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广泛的宗教哲学道德理的歧异并非一个暂时史状,而是一个持久的特征;二是一种广泛的宗教、哲学与道德理的持不能通国家力量来持;三是一个定、有保障的民主政,必得到其政治上活的公民的一种实质性多数的自愿和自由的支持。


11. 政治的正就是各种合理的广泛理comprehensive doctrines)的重叠的一致overlapping consensus)的聚射点,公平的正在被提出来作为这政治的正概念的一个范例,它能被重叠地同意,意味着它能被各种主要的宗教、哲学与道德理核准。


12. 政治自由主问题就是如何在合理广泛但互相冲突的理间寻找到一种重叠的一致,它没有例如基督教或启蒙运一种野心,即重新以一种君万物的姿取代以前的一体系,或各种理提供一个共同的哲学或神学基


13. 他认为,近代以前社会中的道德哲学一般都是目的论的,是根据某种至善或者说好的生活来定义正当和正义的。然而,近代的宗教改革导致了多元化,这样,政治自由主义以及一般自由主义的历史根源就可以说是宗教改革及有关宗教宽容的长期争论的结果。


14. 18的道德哲学家的基本问题∶1.要如何行的知仅为少数人(教士)所知是可以通常合理与有意的每个人所知2.道德命令是来自外在根源(如上帝)来自人性及社会要求本身3.们应由某种外在服或迫使来履行义务还人性中已有足力来这样、康德都肯定后一种回答。


15. 政治自由主却不是广泛的自由主,它上面三个问题并不采取一个普遍的回答,而是把它各种广泛的点自己去回答


16. 政治正只是与那些合理的广泛理相容,体现为所有合理的广泛理重叠的一致


17. 所以,合理的reasonable限制条件至关重要,它和理性的rational有所不同。


18. 重叠的一致是独立于各种广泛理论的。


19. 1994年春天,罗尔斯在题为政治和社会哲学、也是他最后一次的开中,当重叠的一致他特意在黑板上画了几个分开的大圈,表示各种广泛的价,再由圈引出几条直线,共同指向一个很小的圈,就是他所指的重叠的一致,看来,罗尔斯通过这示所要强调的是:重叠的一致的内容相当独立和分离于各个广泛体系,并且其范是相当小的。


20. 《政治自由主》出版后,美国的《哲学志》刊登了哈贝马斯批评这以及罗尔斯的回两篇文,使我得以目睹了欧与美洲两位最著名学者的一次对话。哈贝马斯指出罗尔强调公平的正的政治性,转变是来自社会的、尤意的多元事感到不安的刺激。罗尔斯的工作可分三个步;第一步是明公平合作的条件,什么原初状中虚的各方会选择其两个正;第二步是一正义观一个多元社会的共;第三步是概述可从两个正推出的政国家的基本利和原。相地,哈贝马斯的批也分三点第一是怀疑原初状态设计的各个方面是否都有助于澄清和保们选择公平的正罗尔斯后来的充修正是否已使设计扩展得太偏离原初模式而失去了意,哈贝马斯甚至认为,在某些方面,罗尔斯已接近里士多德或功利主点而非其利理了。第二是怀罗尔没有明确区分明的问题和接受的问题似在以放弃认识的确定性代价来得其正义观的中立性。第三是认为罗尔斯的结论生于那使自由主的基本先于民主的合法性原政理罗尔斯并没有达到使古代自由代自由的目。哈贝马认为罗尔斯提出的是一种实质性的正义观,而他却主哲学应仅限于去澄清道德点与民主的合法性程序,分析合理交判的条件。他,作为这样一种更虚的角色,哲学不必是建构的,而只需是重建的,它将实质问题参与者自己去商量理,而罗尔斯表是另一种虚,他实际上采取了一种回避策略,回避大多数有争问题使哲学变为一种聚焦,但他的理也不可能是无立的,是要争真理问题,他的的概念也超越了政治哲学的界限。


21.  罗尔斯的回答是:他已在《政治自由主》一中以自由平等的公民的政治概念取代了原来康德式的的哲学概念,他认为贝马斯的理与他的理有两点主要区第一、哈贝马斯的理是一种广泛的理,是一种广黑格式的逻辑论证;而他的政治自由主只是政治的仅仅在政治域内活而任各种哲学保留它各自不同的世界和人生;第二是在作一种基本的论证方式的代表的设计中,哈贝马斯用的是理想的交情境而他是使用原初状,他认为还是后一论证方式更可取罗尔斯并不“‘公平的正实质性的认为它不可能是别样,它确实质性的,因它是属于自由主义传统和民主社会的政治文化,它不可能是形式与普遍的,成交往行的一部分,它也不想成任何种广泛理的一部分。


22. 多元与普遍的关系问题,我多思想者,例如李普曼的公共哲学贝尔公众家庭那里都可以看到这样一种努力。有没有可能建立这样的共,究竟把些共定在何,它的范究竟可以或可能有多大,它与人的信仰、价值观念有什么关系,些都是迫切需要人回答的问题。因为现代人已经进这样一个社会数百年来社会平等的迅猛展,个性自由的极度宣,使人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越来越呈出差,追求的目相当歧异。


23. 传统社会中一般都存在着某种共种共是一种全面的、不包括行为规范,也包括价与信仰体系、两者并且相当有机地一体的共。然而,近代以来社会构的巨似已使此不再可能,一些思想家也以其等的天才投入了消解传统的努力,从尼采、特到福柯、德里达,有一些代主的鼓噪者,他所做的主要工作就是解构一切他们认为虚假的,常乃至一切硬、定、有厚度的西,他使人充分认识和感到多元的事,但同也把人抛入无可无不可的相乃至虚无主望和放


24. 另一方面,我也可以看到种种一的社会纽带崩裂瓦解的痛心疾首和激烈反:有些人主全面复归传统,也有的人主以一种宗教的复来拯救世界,有的人寄希望于一种在信仰、情感、范方面都相当一致的共同体生活。问题首先是,在经历了上述社会与精神的化之后,有没有可能这样做,且不说这样做是否恰当。所以,更多的思想者可能是在艰难求一种中道,也就是,他一方面承和接受多元的事,乃至于承多元在道德上的正当性;另一方面又持仍然有一种超越于各个自我、各个体、各个民族和各种文化的普遍的西,些普遍的西主要表现为一些最基本的社会制度和个人行的原则规范。没有些基本范,人社会实际上就不可能持久生存,更不上协调发展。


25. 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然已比他的《正义论》后退了一步,即他放弃了实质性正建立一个哲学基尝试,而哈贝马斯甚至退得,他主放弃实质性的根本正,而主要关注沟通交往的程及其程序性的规则。但在范上又可以说罗尔斯退得更,他认为这一共的范只能限于政治的正,而哈贝马斯的理却是一种广泛的理,当然,他两人的争正如哈贝马斯所说还一个家族内部的争,他在接受多元,同持普遍的意上既立于向于消解一切的相和虚无主者,又立于传统绝对和一元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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