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6日月曜日

孟子 尽心篇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


1,关于尽心的解释


赵注(?~201):人之有心,为精气主,思虑可否,然后行之。犹人法天(人法天乃老子思想,或许当时是大家共通的思想,只是到后来被我们误解为老庄独门),天之执持网维,以正二十八舍者北辰也。论语曰,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心者,人之北辰也。苟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故以尽心为篇题。


心--精气--人之北辰。

人法天。

尽心:存心+养性>>>事天。



孙奭(962~1033)前篇章首论告子之言性。此篇章首以论尽心。盖以性情有主于心。故次之以尽心也言尽己之心与天道通,是道之极者。(赵注)云人之有心,为精气主。思虑可否,然后行之,犹人法天者,盖以性之得于天,心之生于性,天莫之为而所以命人者性也。性则湛然自得,所以为主者,心也。则人之心为精气主,思虑可否,然后行,由人法天也。云天之执持维网以正二十八舍者,北辰也者。



心——主性情。

尽心:尽己之心与天道通——道之极。

人法天。Why? 天>>性>>心。But,天,莫之为而为者(孟子,万章上。自然而然的力量)——性(不受外力影响)自得—— So, 心为主。(这个地方的逻辑似乎不太通顺,why,赵注中的人法天的天,其概念似乎与孙疏的天不同)。



2,“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



赵注:有仁义礼智之端,以制之。惟心为正,人能尽极其心,以思行善,则可谓知其性矣。知其性则知天道之贵善者也。



朱注: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性则心之所具之理,而天又理之所从出者也。人有是心,莫非全体,然不穷理,则有所蔽而无以尽乎此心之量。故能极其心之全体而无不尽者,必其能穷夫理而无不知也。既知其理,则其所从出,亦不外是矣。以大学之序言之,知性则物格之谓,尽心则知至之谓也。

3,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赵注:贰,二也。仁人之行,一度而已。虽见前人或夭或寿,终无二心改易其道。夭若颜渊,寿若邵公,皆归之命。修正其身,以待天命,此所以立命之本。

Point1:仁,道的独立性,对生命(长短)占有的优先性。
Point2:以仁道修身,以待天命——立命之本。“天命”是外在的,不受人的力量的干预存在。——消极性格??“知天命,尽人事”的态度?

孙疏:正义曰此章言尽心竭性,足以承天,夭寿祸福,秉心不违,立命之道,惟是为珍贵也。孟子言人能尽极其心以思之者,是能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道矣。知存其心,养育其性,此所以能承事其天者也。以其天之赋性,而性者,人所以得于天也然。而心者,又生于性,性则湛然自得,而心者又得以主之也。盖仁义礼智,根于心,是性本固有,而为天所赋也,尽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则是知仁义礼智之性。知吾性固有此者,则知天实赋之者也。如存此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以长育仁义礼智之性,是所以事天者也。是性,即天也。故存心养性,是为事天矣。又言,人之于命,虽有或夭或寿,但操存其心而不仁也。既天寿不二,而修身以待其在天者如何,耳如是,所以为能立命之本也。以其夭寿,皆定于未形有分之初,亦此而不二也,不可徼求之矣,但修其在我,以待之是为立命也,如此于夭寿而二其心以废其所以修其在我者,则非所以立命者也。商书云,我生,不有命,在天,是其意也。

Point1:天——性——心——仁义礼智——So,修身(存心养性)=事(动词,行为)天。
Point2:操存其心而不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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