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林顿(James Harrington, 1611—1677)
l 《大洋国》是哈林顿针对当时英国的具体情况提出的政体方案。这个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资产阶级代议制。
l 哈林顿认为政权是由财产产生,财产是政权的基础,而财产中最主要的是土地。这是哈林顿最重要的、带有唯物观点的政治思想。由此出发,他断言国家的性质、政府的形式(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是由财产,即土地的分配情况决定的。他说:“产权的均势或地产的比例是怎样的,国家的性质也就是怎样的”(本书绪言第10页)。
序
l 英国革命的任务就在于建立符合英国“人民的财产均势”,的共和国。
l 地产过大,其每年收入超过二千英镑者,就要设法削减,使之与其他士绅取得平衡。对于一般农民,哈林顿主张耕者有其田,给每人一份小额土地,使其能维持温饱而不致陷人奴役状况。
l 土地财产已从国王、贵族和教会手中转到神士和换到富农手中,已经应该建立共和制。
l 上院由每年收入一百镑到二千镑的有产者选出的代表粗成,下院由每年收入不超过一百镑的小有产者选出的代表组成。无产者则根本没有选举权,不能与闻政事。上院的职权是提出法案,下院则通过或否决之,但已无权进行讨论。用意是使上院倡议,下院选择决定,任何一院没有完全的立法权,以保持制衡。
l 哈林顿还主张议员和官吏实行轮换制,如每隔两年,部分议员轮流去职,再由选举补充轮换之数。
引言
l “海洋为威尼斯的成长定下了法律,而大洋国的成长则为海洋定下了法律。”
l “使耕者有其田,而不由雇工耕种田地。”
l 古意大利 ‘土地丰饶,兵强马壮,国势强盛’的境地。耕地培养了英勇的士兵,因而也就培育了强盛的共和国。
l 如果掌犁锄的也拿上了剑的话,他就会用来保卫自己的财产。因此,大洋国人民的则产愈多,就愈能永远享受自由。
l 大洋国的特征,和古意大利的情形有些相象。古意大利一切都是为了共和国。
l 罗马在意大利境内立国时,也最为重视农村中的部族,并且从农民中选拔执政官。这个国家的政府采取了议会的形式,使村野农民一直能过问国家大事。人民永远厌恶君主的朝廷。爱慕虚荣和逢迎拍马的野心,被认为是都市行会作风。农民或乡村的生活方式虽然比较粗野,但被认为是共和国的菁华。亚里士多德说:“有农民的民主才有最好的共和国。”他认为这种共和国是保卫自由的最坚强的卫士,是最不易发生变革或骚乱的国家。
l 城市生活有较大影响的共和国,就很少或从来没有平静的时候,雅典的情形就是这样。在最
l 好的情况下,也会由于做得过分,而使事情受到损害。因此罗马的城市部族便是由人民大会的群众组成的,这些人都是通过释放令才获得自由的自由民,在声望上与农民不能相比。
l 除开威尼斯以外,由一个城市组成的共和国无疑都是动荡不安的,因为人人都会进行野心活动。但国家如果是由乡村组成的,同时又做到耕者有其田的话,那么人民就会安居乐业,并且会产生一种最淳朴和最稳定的共和国,象大洋国就是这样。
l 威尼斯共和国政府的发展体系分成两个时代或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随着罗马自由的终结而告终。这一过程也可以称为古代经纶之道的过程或帝国。这种经纶之道首先是由上帝在创立以色列共和国时亲自启示给人类的。另一个阶段是从凯撒的武功开始的。这种武功窒杀了自由,是古代经纶之道变成近代经纶之道的过渡时期。近代经纶之道是由于匈奴人、哥特人、汪达尔人、偷巴底人、撒克逊人等的侵入所造成的,他们攻破了罗马帝国,用许多恶劣的政府形式丑化了世界的全部面貌。威尼斯是个例外,它由于有金城汤池之固,所以便逃避了蛮族的毒手,并一心遵行古代经纶之道;其完美的程度甚至高于自己的典范。
l “利维坦”说:“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的另一个错误是,他认为一个秩序良好的共和国,不应该由人来统治,而应该由法律来统治。但是,一个人只要具有自然的感官,虽然既不能读书,又不能写字,也全都能发现自己是被自己所惧怕的人统治着,如果不服从时,就将被这种人杀死或伤害;法律仅仅是白纸上写黑字,不假手于人和刺刀,他不会相信能伤害他;情形难道不是这样吗?”
l 我承认,长官制度就是武装起来的法律。法庭上的法官之于法律;正象砲床上的炮手之于大砲。不过,我并不敢以下述方式和一位具有任何机智的人进行辩论说:整个一支军队,尽管他们既不能读书,也不能写字,并不会惧怕砲床,因为他们知道那不过是一堆泥士和石头。同时他们也不会惧怕大砲,因为没有人动手去点燃它,就不过是一堆顽铁。因此,整个一支军队所惧怕的只是一个人。“利维坦”的全部政治学说中都贯穿着这种推论(往后在不同的地方遇到这问题时,还要加以说明)。
l 更糟的是,他说,“亚里士多德、西塞罗以及其他生活在民主国家的希腊人、罗马人,不是从自然的原则中推论出这些权利,而是从自己共和国的实践中转抄到自己的害中去的,就好象是文法学家根据诗来叙述语言的规则一样。”
l 按照古人和他们的渊博的门徒马基雅弗利(后世唯一的政治家)的说法,政府共分三类:即一人政府、贤人政府和全民政府;用比较精辟的名字来称呼,就是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他们认为,这三种政体都有退化的倾向,所以都是恶的。因为统治者应该按照理智去治理;如果治理天下时竟一本情欲之私,那么他们便是倒行逆施。理智和情欲既是两回事,因而以理智为本的政府是一回事,以情欲为本的政府的蜕化又是另一回事。但这两种政治并不一定出现在两个不同的政府中。
l 不过一种政府的蜕化最后会造成另一种政府的诞生。蜕化的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分别叫做暴君政体、寡头政体和无政府状态。立法者发现这三种政府纵使在最好的时候也是没有价值的,于是便发明了另一种把三者混合在一起的政体,只有这种政体才是好的。这就是古人之道。但是“利维坦”却肯定,他们全都受了骗。他认为除了上述三种政体的一种以外,自然界中再也没有其他政府;他还认为这三种政体是永远不朽的,它们的蜕化名称不过是人们的幻觉罢了。关于这一方面,在我们讨论其中哪一种是由罗马的元老和公民组成的时候,就会了解了。
l 我认为政府的原则可以分成两方面:一方面是内在的或心灵的素养;另一方面是外表的或财富的条件。
l 因为如果一个人或一支军队能够获得胜利或建立帝国,这是由于他们的纪律、武器和勇敢,而不是由于先天的健康、美丽或体力;因为被征服的民族也许比征服者更健康、更美丽和更有体力,但这些都无济于事。
l 政府的原理就存在于心灵的素养或财富的条件之中。相对于心灵素养方面,产生的就是权威。而相对于财富条件方面,产生的就是权力或帝国。
l 由此可见,“利维坦”说财富就是权力时虽然是正确的,但是他说经纶之术或经纶之术的名誉就是权力时,都是错误的,因为一个人的学问或经纶之术不是权力,正如同一本书或一位作者的学问或经纶之术不是权力一样。正确地说来,这就是权威。一位学问高深的作家虽然没有权力,但可能有权威。一个愚笨的地方长官虽然有权力,但除此以外却不一定有权威或尊严。这两者的区别在李维叙述有关伊凡德的事迹时曾经谈到过。他认为,与其说伊凡德以权力来统治,不如说他以权威来统治。
l 国家是建筑在所有权上的。所有权就是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也就是对土地、金钱或商品的产权。
l 每一种混乱局面中,均势都发生了偏差,所以都只能维持一个短暂的时期。因为这违反了均势的性质,均势是决不会被摧毁的,被摧毁的只是违抗它的一切。
l 不论是君主国家、贵族国家,还是民主国家,没有土地法便都不能长期存在动产或金钱的所有权
l “利维坦”看来虽然是在谈古代的体制,但实际上却在追随他盛气凌人的老师卡足底斯,抓住了公众的剑,并把政府的全部形式和实质都贬低在这把剑之下。因为他断言:“有人认为一切君主的权力都是通过契约得来的,也就是说,君主接受权力是有条件的;其实这种意见是由于不了解一个简单的真理,即契约不过是空口说白话,除开从公众的剑上得到的权力以外,并没有其他权力来强迫、限制、约束或保护任何人。”
l 不过他谈法律时又说,没有这把剑,法律只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这时他也应当想到这把剑要是没有人的下去运用,便不过是一堆冷冰冰的铁而已。掌握这把剑的手就是一个国家的武力。
l 军队是一头食量惊人的野兽,必须加以喂养。因此,这就需要看你具有什么样的牧场,而你所具有的牧场又要取决于财产的均势。
l 亚里士多德“当一个人或少数人拥有的财富超过平等法则或共和国组织所能容忍的程度时,就是发生暴乱的原因。其结果大半是产生君主政体。也正因为如此,贝壳流放法才能在阿各斯和雅典等地实行。但是最好还是在暴乱刚开始发展时就防止,这比在发生以后再寻求补救的办法要强。”
l 马基雅弗利没有彻底了解到,如果一个共和国受到贵族的危害,就是因为他们在均势上压倒了别人;这样一来,他便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这是十分危险的。他说贵族和民主政府是不两立的,民主政府和贵族也是不两立的。因此就使我们认为,在这种政府下,人民是这样地痛恨贵族,以致每遇到一个就要杀掉一个。但是,除了在内战时期以外,就决找不出任何例证。我们看到,甚至在瑞士,贵族不仅仅安全,而且还受到尊敬。马基雅弗利虽然没有看到我所提出的均势原则,但这项原则倒解释了他的学说,
l 霍布斯下结论说:“准备在士绅众多的地方建立共和国的人,除非首先消灭士绅,否则他的事业就不可能成功。准备在人民的生活条件很平等的地方建立君主政体的人,除非他离间人民当中最好事和最有野心的人,使他们在实质上而不是在名义上成为士绅或贵族,否则是决不可能实现的。这就是说,要用土地、城堡和财宝使他们富起来,从而使他们在其余的人之间获得力量,并使其余的人依靠他们。这样就可以使他们依赖君主来满足自己的野心,而君主就可以通过他们来维持自己的权力。”
l 在下边这一点上,我是同意马基雅弗利的:当贵族或士绅的力量压倒民主政府的时候,他们就会彻底消灭或破坏民主政府。同样的道理,往后我将诣出,在民主政府中,贵族或士绅的力量如果没有超过民主政府,那末他们便是这个政府的生命和灵魂。
l 正象一座建筑物脱离地基必然要倒塌一样,法律离开了理智、军队离开了所有权的均势,也必然要垮台。
l 我认为,亚里士多德和李维所说的‘共和国是法律的王国而不是人的王国”就是以这些原则为根据的。但“利维坦”竟无端地指责这种说法不以自然原则为基础。他们决不能这样说。因为“利维坦”说:“古希腊和罗马人的历史和哲学著作、以及政治学方面所有继承上述诸贤的人所写的书籍和论述中经常称道的自由,并不是个人的自由,而是共和国的自由。”如此说来,他也大可以说,共和国里的个人财产并不是个人财产,而是共和国的财产。因为财产的平等就会产生权力的平等,而权力的平等则不仅仅是整个共和国的自由,而且也是每一个人的自由。老实说,一个人要是对真象没有肯定的证明,就不可能这样无礼地对待最伟大的作家,也决不会这样断然反对所有的古代学说。
l 纵使理智就是利益,那么有各种不同的利益,就有各种不同的理智。
首先是个人的理智,这也就是个人的利益。
第二是国家的理智,这也就是所罗门说得不够正确的“统治者”的利益,实际上这就是指君主的利益、贵族的利益或人民的利益。
第三种理智是全体或人类的利益。“甚至在那些缺乏思想意识的自然界动物身上,我们都能看到有一种法则在指导它们采取哪些方式来达到自己的完美境界,此外还有一种法则把它们当成一个整体的组成部分来约制它们,这种法则使每一成员为其他成员的福利服务,把整体利益放在任何私利之上。他们就象是听到了命令,叫他们放弃私人利益,设法群策群力减轻眼前的自然灾害。其情形有如石头或其他沉重的东西抛却了习惯部位或重心往上飞。”
0 件のコメント:
コメントを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