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7日土曜日

zz 陶杰美文:樂在芳菲比艷的花田

英國政府向印度裔作家盧什迪(Salmon Rushdie)頒發爵士勳銜,激起巴基斯坦政府怒吼。巴國外長口出狂言,聲稱盧什迪一旦當了爵士,以後就不要怪阿拉伯激進分子再用人肉炸彈施襲。

巴基斯坦近年尾巴翹得很高,因為擁有了核彈。但有了核彈又有什麼用?舉國貧窮、政府貪,人民可憐巴巴的像一群乞丐。這次英國作家獲得授勳,巴基斯坦這種三流國家也發出死亡恐嚇?不要忘記,他們今天還向英國伸手乞求經濟援助,去年貝理雅就批了一筆近五億英鎊的貸款。如此富有民族骨氣,何不退回英國人的貸款?

盧什迪封爵,是因為他的文學成就,不是為了獎勵他寫了一冊《魔鬼詩篇》。但巴基斯坦外交部:「在我們這裡,盧什迪以辱伊斯蘭的《魔鬼詩篇》而廣為人所知。」那麼對於其他不知道的作品,巴基斯坦佬應該開拓視野,補點課才對。井蛙之見,自我本位,偏執激進,以為這個世界該繞著自己轉,是所有非理性的三流民族的共同病徵。

文化有高低優劣之分,必須承認世界上有的部族,學習文明、理性和法治,一千年也學不來。巴基斯坦本來也有很多高級知識分子,在英國小世界,印巴裔作家是英文流暢的另一支健筆。盧什迪的作品英文寫得嚴謹高潔,惹了禍的那本小《魔鬼詩篇》雖然幽默,言詞卻略為過火,尖酸刻薄太過,反而有失英國文學傳統之斂含蓄。盧什迪近年文曲星運開始走下坡,沒想到巴基斯坦一發瘋,人氣再升,看來下半年必重登暢銷龍虎榜。

因為今天英國作家的第一流作品也不多了。盧什迪八十年代當紅一時,今日英國文壇新手輩出。最為台灣誠品文化知識分子得知者,是文化作家迪波頓(Alain De Botton),他憑《旅行的藝術》一書成名,後又因《哲學家的宣慰》而走紅。迪波頓是英語世界的余秋雨,他能把西方的宗教哲學思想和文學知識,與生活淺白的語文共冶一爐。迪波頓的文字,清淡之外還有一股對女人誘惑性的媚勁,也就是所謂Seductive,加上年紀輕輕,樣貌清俊,很快就成為英國文壇當今第一才子。

如果大陸妓女的手袋裡都有一本余秋雨,對於英國中OL白領一族,坐地鐵的時候,迪波頓也是她們手中的寵兒。他的文字對三十左右的女性有一股三分純真、七分滄桑的魅力。許多細膩的情感,到女人的心事縫中。但迪波頓有時聰明太過,近年新著《戀愛散章》(Essays in Love》就未免有矯揉賣弄之感。在這本散文集裡,他把最新的戀愛經驗公諸於世,從飛機上結識鄰座的一個少女開始,把心的一張愛情地圖聲羅斯列。雖然文筆清麗如一,但加進了許多奶油和糖分,讀完甜得像吃完了一個忌廉蛋糕。

迪波頓幾年前還是萬人迷,但近年來突然禿頭,魅力大減。或許如此,他才把愛情日記的私?#91;公開,但願這是我小人之心胡亂的猜測。讀迪波頓的作品,賞心悅目,像在緊張灰暗的生活中,抬頭看見一大片淺紫色的薰衣草田。英國人的散文另有一股情趣,細味字裡行間的幽默和幽怨,像欣賞一幅水墨畫:真正的意思在留白之處,永遠不會明白寫出來。讀英國作家的散文,是意會,不是猜迷;是靈犀心通,不是語言交流,這份寫作功力,美國作家除了上一代的猶太人,已不多見。

還有一位幽默小品家布萊信(Bill Bryson),也紅得不得了。布萊信善寫短講四海旅遊的經驗。在布萊信的筆下,美國和歐洲生活情趣、社會時態,信手拈來無不奇趣。比起隔了半代的專欄名家如李雲(Bernard Levin)之類,布萊信少了一分中知識分子的功架,但多了幾分通俗。時代畢竟不同了。貝理雅十年,改變了英國的文化生態,英國人不那麼喜歡做作了,布萊信的風格非常Down To Earth,看他的遊記,就像看到了一個身穿T恤短褲、不穿襪子著一雙涼鞋的傻漢揹著背囊,今天阿姆斯特丹、明天柏林地一番亂闖,到處碰釘。英國人有一份自嘲的胸襟,他們知道走出了島國,會遭到歐洲人嫉妒的白眼,美國人過分的崇拜,但他們永遠不會自卑,也不會飄飄然,他們知道自己的位置在哪裡。

到英國人的遊記,誰又寫得過莫理思(Jan Morris)?莫理思筆下的歐洲,是百年英國旅行散文的極品。莫理思也寫過香港,但「他」的書在香港不太流行,英國人也有點保留,因為他是同性戀者,晚年居然施手術變性,做了個老太婆。如此形象對市場推廣不十分有利。但讀好文章不必追求什麼「文如其人」,讀莫理思的遊記,會驚訝於他心細如塵的觀察,他的筆墨如最細膩的幾根琴弦,會在讀者引起繞胸三月的杜比迴響——對,就是這個意思了,當我上次去維也納的時候,驚嘆怎麼他能把這麼曖昧飄忽的心境用那麼哀美的文字表達出來?讀一本好散文,往往令人掩卷嘆息。起來沖一壺茶,再讀下去,心靈與作家交融,化在窗檯的陽光和清茶的氤氳之中。

二十一世紀,懂英語的人有福了,因為可以看那麼多好書。英語世界出版業競爭激烈,能出書的往往是出版人收到一百份書稿之下的精挑細選之作,其餘九十九份打回票的,其實也是才華洋溢之士。

從前住在英國,曾經遇到一位包租業主,他是一個嬉皮士,與女友住在一起,天天伏在案頭寫小,寫完一本,寄去出版社,總遭打回頭。我在那裡住了三個月,看見他收到的退稿就有兩三次。他名叫白賴恩,懷才不遇,平時不工作,粗聲大氣的女友,竟然是早出晚歸的牛奶工人,有時黃昏在他家中,手拿一個煙斗與我談文學和宗教,其引人入勝之處,不下於一個退休的牛津教授。

我有時問他:你的寫作事業有何進展?他往往嘆一口氣,不再答話。每次我見著他在打字機前忙碌,滿懷希望的神情,在一兩星期後收到退稿時一臉的蒼白和喪,眼看也叫人不忍。英國有才華的人太多了,多得像香港遍地酒家食肆即用即棄的木筷子。許多英國的才智之士,一生寂寂無聞,成為英語世界這個人文金字塔底層的纍纍白骨,但要創造人類文明的尖端,這是必要的犧牲。

每次去倫敦,走進書店,眼見一櫃簇新的暢銷書,封面設計得如此艷美,文字那麼清雋,隨手拈一冊打書釘,第一頁往往教人無以釋卷,不知人間何世。這樣的國家人才輩出,在一個言論和出版自由的偉大環境,遍地芳菲,像一座豐纍的夏園,徜徉其中,叫人心底裡樂成了一片金黃燦艷的菜花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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